‧ 本民宿客房全面禁止吸煙
‧ 本民宿禁帶寵物
‧ 投宿時間:PM14:00
‧ 退房時間:AM10:00
‧ 平日定義:週日及週五
‧ 假日定義:週六、連假及一般例假日
‧ 民宿當日住房人數達10人上,本民宿提供自助式早餐,未滿10人(含)則提供早餐店早餐。
‧ 凡超過退房時間每小時加收600元起/超過6小時算過夜
‧ 前往小琉球建議您需備:防滑鞋或運動涼鞋、防曬用品、 手電筒、太陽眼鏡、泳衣泳帽。
來電08-861-3830 確認並訂入住日期 | ||||||
為確保房客權利,請於三日內匯入三成訂金 本民宿提供刷卡服務 (含國民旅遊卡),只限刷住房費用,若購買套裝行程,套裝行程內容則需以現金付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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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簡訊傳至手機0911-731-762(只接收簡訊,勿發送圖片或多媒體簡訊)(勿播打此門號訂房), 如訂套裝行程者,請告知匯款資訊,我們於收到金額隔日,會發簡訊告知匯款成功。 簡訊範例:王大明,訂房日7月30 日,訂金3000元,銀行末五碼為 12345。 |
匯款戶名 | 南國海岸渡假特色民宿 | 銀行代號 | 523(琉球漁會) | 琉球漁會帳號 | 00015210865310 |
匯款完請將訂房日期、訂房人姓名、金額、匯款帳號末五碼,為你保留三天,匯款後回訊告知
用簡訊傳至手機0911-731-762(只接收簡訊,勿發送圖片或多媒體簡訊)(勿播打此門號訂房), 如訂套裝行程者,請告知匯款資訊,我們於收到金額隔日,會發簡訊告知匯款成功。 簡訊範例:王大明,訂房日7月30 日,訂金3000元,銀行末五碼為 12345。 |
取消或廷遲訂房需知 |
旅客解約時,南國海岸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三、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四、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五、若在3日內取消訂房,恕不退費,住宿日不算。
退還訂金流程 |
請將「訂房人名、日期、銀行帳號」傳簡訊至0911-731-762(請勿來電),後請來電08-861-3830告知客服人員。
南國海岸收到您的簡訊後,三日內便會將您的訂金退回(建議您可保留訂金,另擇他日再來)